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杜绝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发生,确保良好的医疗秩序,提高医疗质量,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医务人员和病员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建立平等和谐的医患关系,双方自愿签订本承诺书。
一、 医务人员承诺
1、 善待患者,替病人着想,遵守服务规范,语言文明,态度热情,主动服务,无生、冷、硬、顶、拖现象;
2、 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程,诊治病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3、 恪守医德规范,不开“搭车药”,不开“人情方”,不“搭车检查”;拒收“红包”、“礼品”,谢绝宴请,不拿药商、器械商的回扣;
4、 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保护患者的隐私,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以及使用较贵重的药品、医用耗材等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名;
5、 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
二、 患者(家属)承诺
1、 自觉遵守医院管理规定,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不擅自离开医院;
2、 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和劳动,礼貌相待,不恶语伤害医务人员,积极配合治疗;
3、 不要求医务人员出具假诊断、假证明、假检查结果等;
4、 不给医务人员送钱物,不宴请医务人员,不邀请医务人员外出旅游、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5、 不提出不符合病情需要的其他不合理要求;按时交纳和结算医疗费用。
上述各条承诺内容,敬请广大患者(家属)积极支持。
如发现医务人员违规行为,请向医院、市卫生局纪检部门举报。
医院举报电话:86995666、86995589
市卫生局监察室电话:86393177
举报信箱位置:门诊大厅、住院部大厅、手术室门口(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