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单位: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招标内容: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三、主要要求及注意事项:
1、系统软件免费维保期一年,硬件免费维保期三年,免费维保期内,新增需求免费实现。
2、功能要求:见附件三《医废软硬件规格》。
3、中标单位负责本系统与泰州市卫健委及江苏省卫健委的医疗废物监管平台对接,进行医院的医疗废物数据上报。
4、付款方式:系统实施、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七个工作日内付40%,正常运行半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30%,余款在验收合格并且系统正常运行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6、项目实施周期: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
7、项目需求中各分项分别报价。
8、投标报价:投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为本次采购人所采购货物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9、医院将组织院领导及招标小组从价格、技术、性能、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10、评分方案在评标前公布,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1、产品介绍会每家控制在20分钟内,请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医院可提供投影仪。
四、参与投标企业的基本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须具备本次项目所需服务能力,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经过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函);
(3)投标人不得有违法犯罪或劳教等记录;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企业须提供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审查报告或信用查询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履约资格,列入医院黑名单。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9)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五、投标文件基本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1、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⑴ 投标函(见附件一);
⑵ 开标一览表(见附件二);
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⑷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⑸医疗废物管理系统的《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书》;子公司参加投标的,若使用母公司的医疗废物管理系统的软件源代码和自主知识产权必须持相应的授权书,同时需提供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证明;
⑹《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外资企业需具备相当的各项证书;
⑺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在免费维保期及有偿服务期内免费处理医疗废物管理系统新增需求。
⑻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⑶—⑺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序装订,需携带所有原件备查。
2、 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⑴ 技术方案;
⑵ 项目管理机构;
⑶ 技术参数偏离表;
⑷ 系统售后服务方案;
⑸ 与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⑹ 投标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书;
⑺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技术标部分凡与评分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备查。
六、本项目设预算价,预算价在开标前公布。
七、投标相关事项:
1. 投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 投标人须严格维护招投标的公正性、合法性、合理性、一经发现和查实违规,不能按要求签订合同和按合同如期供货,一律取消参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将密封好的论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盖上单位公章)送至或快递至: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信息处
地址:225300 江苏省泰州市江洲南路111号
联系人:宋昊宇 电话0523-86995156 1537071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