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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概况

医用影像后处理工作站升级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2019-12-03 08:36:00点击次数:4941次字号:T|T

一、采购方: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项目内容:影像科CT后处理工作站升级

三、拟采购的品牌及型号:GE AW4.7后处理工作站

四、申请采用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方式的理由:随着医院的发展,影像科需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比如早期肺癌筛查等,原有的GE AW4.2后处理工作站不能满足临床的需求。影像科申请对现有GE AW4.2后处理工作站进行升级到最新的GE AW4.7后处理工作站,申请报告经过了院委会的讨论通过。因为是升级项目,服务品牌固定,特以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五、拟采购的供货商:GE公司及其授权的相关合法企业

六、参加谈判供应商相关要求及须知:

1、投标人应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提前到医院监察科备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备独立提供所需服务的能力并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3、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有费用,以及其它交付使用方正式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4、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准备相关的项目计划书,包括:服务方简介、厂家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近期主要经营业绩佐证材料等。

七、项目的预算: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298000.00

六、关于谈判:

1、为了维护采购的严肃性,本次谈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2、参加谈判专家组:

由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领导成员、招标小组成员和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必要时外请专家组成谈判小组。

3、 谈判内容:

a、提供服务的响应情况

b、详细配置及价格

c、项目完成时间

d、参加谈判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

e、参加谈判供应商承诺的售后服务

f、企业的信誉与业绩

g、其它谈判小组认为必须考虑的因素

4、谈判方式:由谈判小组成员集中与参加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

七、成交原则:

1、谈判结果能够满足医院对配置、功能、价格、服务、交货期等方面的实质性需求,有能力履行合同。

2、谈判确定的最后价格仍不能满足采购人及谈判小组的要求,采购人将保留最终放弃本次谈判的权利。

3、如谈判成功,将会在医院公示区及医院网站公开公示7日,接收质疑与监督投诉。无异议后一周内签订服务合同。

本公告公示期为:2019/12/03-2019/12/08

对本公告有异议,请联系医院设备科 电话:0523-86995028

投诉请联系医院监察科 电话:0523-86995589

地址:225300 江苏省泰州市江洲南路111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设备科

201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