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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概况

生日蛋糕券采购项目

更新时间:2021-11-02 14:20:41点击次数:4006次字号:T|T

为规范医院工会经费使用,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诚信的原则,我院工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022年生日蛋糕定点服务供应商,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相关公司参与投标,现将采购项目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2年度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会会员生日蛋糕券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3.88万元(人数约600人,面值398.00元/人,以实际采购数额为准)

五、采购内容:详情见服务采购要求附表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资格审查部分(资格前审)、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2.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处罚期限届满)。

4.在泰州市市区拥有实体门店的供应商(提供门店地址及相片)。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商务部分

1.报价表(必须提供)。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生日蛋糕券单价(面值)

采购人实际支付单价(元)

备注

生日蛋糕券

600

398.00

采购人实际支付单价为投标人中标价

实际支付单价(大写):                            (¥                      

卡券有效期: 不低于

说明:实际支付价格中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税)款,含服务、人员、管理费用、专用工具、保险、验收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2.类似项目经验:按类似项目业绩评分,要求提供近一年内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采购蛋糕券(3万元以上)的案例,以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为准。

(三)技术部分

售后服务承诺书:包括增值服务、响应时间长短、送货服务、质保期限、是否可兑换选购店内经营的其它食品、特殊情况处理方案等。(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标书提交,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提交标书时应装袋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封面标本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七、投标文件期限: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9日。

八、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九、开标地点: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四楼2号会议室。

十、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23-86995518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址: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部(行政楼二楼)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1年11月2日

附件:

生日蛋糕券采购项目要求

采购内容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工会会员生日蛋糕券采购 

中标供应商数量

1

采购数量

全年总采购蛋糕券数量约600人份,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服务要求

采购人前一个月20日向中标供应商提供下一月工会会员生日人数,中标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三日内送达采购人。
2
、中标供应商须每张蛋糕劵面值为398.00元,实际开票价格为投标供应商中标价格。

3、蛋糕券以实体卡(券)形式交付,中标供应商不得额外收取工本费或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4
、本项目蛋糕券票面价值应与其他一般客户账户余额等同使用,不得设置使用门槛(如要求消费下限、消费次数、强行搭配销售等)。
5
、蛋糕券使用时无需预约(使用人指定的产品除外),设置使用期限不低于2年,在使用期限内不限使用日期和使用时段。如中标供应商为连锁经营,蛋糕券不得限制在某具体分店使用。

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符合相关食品卫生标准、合格的产品。

2、在合同履行期内,如果供应商在泰州市门店不能正常经营,中标供应商除需提前通知采购人外,还须负责将未消费完的金额及时退还采购人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付款方式

1、采购人签收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生日蛋糕券后自取得中标供应商的发票之日起每3个月结算一次。

违约责任

1、如因中标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蛋糕券使用者的健康受到损害,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如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约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卫生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或取消该中标供应商供货资格,中标供应商必须退回未使用蛋糕券的结算价余额。
3
、中标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履行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