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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工会中秋节及春节慰问品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2021-08-26 10:52:39点击次数:6604次字号:T|T

为做好我院工会员工的节日慰问品发放工作,现将此次采购的情况公告如下,望具备相关资质的各大零售企业积极参与。

一、采购人: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采购内容:中秋和春节共计1280.00元 结算(实际结算金额),约600人份,提货品种指定为:食品、副食品及日常生活用品等。

三、服务要求:

1.由供货方提供“提货凭证”,经医院工会加盖公章后作为有效结算凭证;

2.“提货凭证”限在指定的地点领取实物;

3.考虑医院员工较多,提货有效时间不少于30天(起止时间由提供方与医院约定);

4.结算付款以实际收到的“提货凭证”总额为准,签订服务合同,明确相关事项。

四、采购方式:一次招标分二次采购

五.报名要求:

1、投标自公告之日起,到2021年9月3日17时截止;

2、投标方须有此类服务经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大型零售企业。中标后开票单位需与中标单位保持一致。

3、投标方提供的资质包括:包含允许食品销售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委托的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4、投标方报名时要提供其此项目的服务方案、优惠比率、及其延伸服务等说明。院方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最终的供货单位。

5、供货方按5.3-5.4所提供的资质、服务方案、优惠比率、及其延伸服务等说明密封于信封内,在封口处盖公章并于报名截止日送达采购人。

六、签订合同:经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供货方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的单位在接到院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医院签订合同。

七、付款期限及方式:每次发放完毕后,结算付款以实际收到的“提货凭证”总额为准,凭领用券至医院审核后,按实际发放数量开具发票,医院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物的款项。

八、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恕不接受,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因报价材料只能在开标时开启,无法当面审核,开标时发现不符要求则视为废标。

七、报名地点: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部(行政楼二楼)
     联系电话:0523-86995518      联系人:徐建

八、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因疫情原因,不邀请投标方参加开标)

     开标地点: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