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抗菌药物处方权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要求,做到正确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医院研究决定,授予下列人员抗菌药物处方权,望严格遵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开具处方,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医院将随时撤销其处方权,并全院通报批评。
1、抗菌药物非限制使用级处方权授予人员名单(3人)
钱丽丽 余 艳 许春梅
2、抗菌药物限制使用级处方权授予人员名单(6人)
丁素梅 肖 恺 王星宇 程荣菲 王煜斐
帅颖丽
3、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处方权授予人员名单(4人)
韦 波 邵红伟 戴昌华 程文明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