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从8月份起我单位的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由原1583元调整为1724元;单位与个人计缴比例为均为8%;月公积金缴额由原254元调整至276元,其中个人部分缴费部分由原127元调整至138元。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