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决策事项为“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改扩建项目”,项目稳评责任主体为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健全和完善泰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服务周边群众医疗及应对突发公共传染性卫生事件的水平和能力,泰州市拟实施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改扩建项目。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位于江洲南路111号,医院占地150亩。改扩建项包括在现病房大楼南部空地新建13100平方米负压病房楼和4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改建独立的医务人员隔离轮休楼,将原会所楼和宿舍楼改建为办公用房和库房,改建住院病房楼,将原门急诊楼南楼改建为独立的临床检验实验楼,改造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医技楼、行政用房、住院楼、科研教学、附属用房、场地及传染病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的改造和新增,购置医疗设备和建设信息系统。设病房床位数约800张。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改扩建项目决策事项由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江苏意扬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泰州市两办《关于印发泰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泰办发〔2021〕53号)等文件精神,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吴陵平(稳评责任主体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 18994691359 ;或者潘女士(稳评机构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13801430789。
本项目公示期共七天,为2021年12月15日—12月20日。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