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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宜收治可能得到恢复患者《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印发

更新时间:2019-03-28 08:36:03点击次数:2733次字号:T|T

  慢性消耗性疾病及肿瘤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加强监测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重症医学科(包括ICU、CCU)的收治范围。卫生部近日印发的《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作出了以上规定。卫生部要求目前重症医学科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逐步规范。

  《指南》提出,重症医学科要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重症医学科病床数量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收治重症患者的需要,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数为医院病床总数的2%~8%,床位使用率以75%为宜,全年床位使用率平均超过85%时,应该适度扩大规模。重症医学科每天至少应保留l张空床以备应急使用。重症医学科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  

  《指南》要求,重症医学科收治以下患者: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或者系统功能衰竭,经过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恢复的患者;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严密的监护和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在慢性器官或者系统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或接近原来状态的患者;其他适合在重症医学科进行监护和治疗的患者。急性器官或系统功能衰竭已基本纠正,需要其他专科进一步诊断治疗;病情转入慢性状态;不能从继续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等病理状态的患者应当转出重症医学科。

  为预防控制医院感染,《指南》规定,重症医学科应当严格限制非医务人员的探访;确需探访的,应穿隔离衣,并遵循医院有关规定。

来源:健康报 发布日期:2009.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