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您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和安全,现做如下规定:
1、所有住院患者及家属要求
所有住院患者及家属需遵守医院管理规定,进入病区前,请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正确佩戴口罩及进行体温测试。
2、医院住院楼管理
晚间18:00至次日07:00,各个病区实行封闭管理,不允许随意出入,特殊情况须由工作人员负责开门。
3、对住院患者的要求
(1)陪护人员凭陪护证,患者凭腕带进入住院病区。
(2)患者住院期间谢绝一切探视。
(3)患者住院期间不允许离开医院,未经允许擅自离院视为自动出院。
4、对陪护人员的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进入住院病区:
1)有发热(体温≥37.3°C) 、乏力、干咳者;
2)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4)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5)聚集性发病。
(2)原则上非重症患者不允许有陪护,因病情特殊需要陪护时由医师下医嘱,护士根据医嘱发放陪护证,每次陪护限一人且固定。
(3)因手术和病情特殊变化需要1人以上家属来院,由科主任签发临时出入证,当次有效。
(4)陪护人员如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报告,到发热门诊就诊。
(5)因特殊情况更换陪护,需要经科室护士长批准,生活用品可由其他家属送至病区门口,自行取回。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