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治疗808个小时?医院多收3510元,患者家属索赔千万》——这是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笔者所在医院一则负面新闻的标题。事情的大致经过如下:一名重症患儿住院5天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事后在对账清单上发现“血氧饱和度监测”时间为808个小时,多收费用3510元。家属投诉后,医院进行了调查,发现护士在数据设置时发生操作错误,未将时间单位由一次性收费的8改为连续收费的1,导致接下来几天每天多计7倍的时间。医院方面承认疏忽并愿意在退还费用的基础上给予适当补偿,家属却提出了索赔1000万元的要求,之后改为10万元,并在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向媒体报料。
在收费环节上出现低级错误,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赔礼道歉、退还费用、适当补偿都是医院方面应尽之义务。但是,患者家属采取的态度却值得商榷,不理性的索赔要求阻塞了双方沟通的渠道。计费错误虽然荒唐,但对于失误而非欺诈(若是有意多收,不至于采用如此愚蠢的方法),并不是“不可思议”或“十恶不赦”的。平心而论,因为“脑筋短路”,每个人都有犯下类似错误的经历——到菜市场买菜,拿了菜忘付钱或付了钱忘拿菜;明明是想找张三,拨出去的却是李四的电话……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情绪化的过分要求并不能得到满足,反而徒增双方的怨气。面对记者的采访,患者家属解释说,自己是一气之下索赔千万的,现在只想获得应得的赔偿就可以了。错误要处理,责任要追究,但不可上纲上线、漫天要价。无理取闹都知道不对,“有理取闹”同样要不得。得理不饶人,只能让矛盾打上死结;只有得饶人处且饶人,才能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来源:健康报 发布日期:2008.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