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中医说”—— 学习《江苏省中医药条例》活动
更新时间:2021-09-28 17:46:14点击次数:3560次字号:T|T
9月28日下午,我院医务处组织青年医生学习了《江苏省中医药条例》。2020年7月31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中医药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条例》为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提供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
医务处董杨医生详细讲解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和意义、思路和亮点、以及对中医医疗机构的要求。青年医生们在认真学习后,纷纷发表感言,表示这样的学习有着重要的意义。
孙鑫:依据条例第四条,加强中医药传承和文化传播,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拓展中医药文化传播渠道。除了电视节目、报纸杂志、教育基地等传统宣传阵地,要主动学会、用好融媒体这个新阵地,提升广大群众对中医药的接触程度、参与程度。一是支持推出一批针对不同受众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如纪录片、动漫、短视频等,寓教于乐,进一步激发人们学习中医药的热情。二是在挖掘整理中医药蕴含的中华文化内涵元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应用,如数字语音、全景影像、三维影像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手段,使记载在古籍、融入生活、应用于临床的中医药健康养生智慧、健康理念和知识方法生动起来、推广开来,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助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周慧: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和人类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2020年10月《江苏省中医药条例》改革实施后,本人认真对其进行了学习。新冠疫情暴发以来,中医药积极投入到全国的抗“疫”行动中,为抗击疫情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反应了中医药学是经得住临床检验的一门医学。随着我国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中医药独特的医疗、文化、经济和生态等资源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中医药发展迎来了新机遇,但在自身发展和外部环境方面存在一些提升的空间,对此,应增强中医药文化自信;加强对中药材的市场监管,巩固中医药基础;鼓励中医药科研创新,以此来推动中医药持续健康发展。
许春梅: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之一,反应了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及疾病的认识。如何有效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是我们每个中医人都要不断思考和探索的问题,而《江苏省中医药条例》的颁布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条例中提出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基于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的理念,积极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中的作用,明确其在新形势下参与疾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地位。中医药学是一门“黑箱”学科,缺乏现代循证医学的理论支撑,所以需要建立中医学特色的传承模式和服务体系,加强传统文化建设传播,重视师承教育的教育模式,因时、因地制宜,发展有区域特色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服务体系,同时在医疗考核体系方面也应作出相应的调整。